自媒体“差评”获得腾讯旗下一只部门基金的投资,孰料遇到了大面积的“洗稿”质疑,不少人称该媒体长期蹲守知乎、微博、公众号等各平台,东扒西扒,改头换面,毫无原创力可言。对此,腾讯发表声明:“公司将重启更加严格的尽职调查程序,如与腾讯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不符,我们将协商退股。”
著作权领域的思想表达二分法,规定了法律只保护表达,不保护思想。也就是说,情感、理论、思路等,属于思想的范畴;文字、图画、视频等,属于表达的范畴。正是这之间微妙的界定,使得“洗稿”找到了自己的“灰色空间”。所谓“洗稿”,是一种介于抄袭和原创之间的行为,它往往引证别人文章里的思想,却在表达上换成了一种全新的样貌。权利人因此常常处于窘境之中,如果不通过司法途径,很难进行有效维权;提起民事诉讼,又会面临精力、费用、时间成本高等问题。更重要的是,著作权侵权目前缺少可操作性强的认定标准,法院有时很难判定构成侵权,于是,多数人选择了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”。而在某种程度上,界定难、维权难又变相催化了“洗稿”行为,甚至产生了自媒体利益链条。
最值得玩味的,是投资者在此种情形下的态度。比如,一只基金选择投资对象的考量是什么?是数据流量,还是内容品质?至少在此例中,腾讯在诸多优秀自媒体前作出的选择,表明它可能更偏信“流量思维”。这让人不免想起不久前的一则新闻,某上市公司花38亿元收购了981个微信公号,令人称奇的是,这竟然是家主营生物农药、兽药的公司。这些投资案例,清晰地表明了他们将内容的“价值”简化为“流量”,从根本上是“流量至上”的观点。问题是,内容产业相当特殊,有品质的文章,不一定有那么大的流量;有着“10万+”的流量,并不代表内容是被肯定的。某些资本的急功近利,也许作出了恶劣的示范,因为从根本上它会极大地戕害原创内容的生态。当所有人看到做标题党就能赚得盆满钵满,那些兢兢业业做事的人还会笃定原创的价值吗?
内容产业不能只搞“流量思维”,而是要多些引导和规范,提高整个内容生态品质。对此,首先法律要体现出威力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要加快新兴领域和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。要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惩治力度,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。”可见,法律持续释放威力,“洗稿”者和抄袭者才会受到触动,心生忌惮。其次,作为平台方,一定要清醒认识到是自媒体撑起了平台繁荣,也是内容质量打响了平台的名声,因此要负担起该有的社会责任。通过不断改进甄别技术、加强人工判断,释放出鼓励原创、抵制“洗稿”的价值取向,具体在推荐、分发以及投资领域,都要体现出对内容品质的重视。最后,公众应该日益凝聚共识,对“洗稿”零容忍,该投诉就投诉,和平台治理合力,进一步缩小其生存空间。
有人认为,互联网的本质是流量的生意,从传播属性上来看,内容生产的很大目的就是为了“流量”,正如丹尼尔·卡尼曼所说的,人们更倾向于直觉式的“快思考”,这意味着简单易懂的内容受欢迎。但也正是基于“人性的弱点”,内容品质才更需要格外强调并去引导。无论是什么渠道,无论是什么形态,“内容至上”都应该大于“流量至上”,内容品质都应该是自媒体人手里的“硬通货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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